各县(市、区)环保局、经开区环保分局:
为了解我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(锂电池,以下简称动力电池)生产、销售、回收利用等情况及全市新能源汽车使用情况,根据省环保厅要求,决定对全市动力电池及新能源汽车有关情况开展调查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调查对象
动力电池生产企业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。
二、调查内容
1、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数量、产能、近几年实际生产量及销售去向及售后服务有关政策情况;处于建设期内的建设情况、设计产能、预计生产时间等。
2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数量、产能、销售及动力电池年使用量,动力电池来源及售后服务情况。
3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数量、产能、废动力电池来源及回收利用工艺、主要产品情况;处于建设期内的建设情况、设计产能、预计生产时间等。
4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、生产时间、动力电池类型(区分锂电池、铅酸电池和其他电池)。
三、有关事项
1、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事项请做好保密工作,在未征得企业同意情况下不得将相关数据传输发布。
2、请各地按照调查内容形成书面材料于2017年9月21日报送至市局。
联 系 人:土壤环境保护科 阎循蓉
联系电话:18779566199
宜春市环境保护局
2017年9月18日